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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处┃ 武装部┃办公室┃国防教育┃治安户籍┃校卫队┃治安干事┃户籍干事┃消防干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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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职 责 保
卫
处 保卫处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开展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 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内部矛盾。 三、协助公安机关同用工单位一起,对院内临时工、施工人员、暂住人口进行
四、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全院各单位加强易燃、易爆、剧毒、防幅射 五、负责全院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 六、负责院综治办、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院人防、消防器材管理、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八、负责院内职工,学生集体户口和办理身份证工作及院内职工、学生出国、 九、负责院内门卫管理,摊贩管理、主干道交通管理和日夜值班巡逻。 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医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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