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的义务    神圣的职责

——郧阳医学院2006年冬季征兵宣传提纲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履行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它既关系到国防建设、军队建设,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又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一、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

    国家对公民服现役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被批准入伍。

    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凡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参加过非法组织特别是“法轮功”组织,或有其它非法活动,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以及有碍军容,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父母亲或其它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贪污、诈骗和打架斗殴等劣迹的人,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按照规定,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58米;体重:男青年不少于50公斤,女青年不少于48公斤,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视力可适当降低,但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6。同时,其它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身体要健康。如果患有肝炎、心脏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以及有夜游、尿床或其它慢性病、传染病等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不能被批准入伍。今年,征兵体检将全部实行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文化条件。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条件。应征服现役年龄为18至22岁,但根据需要,每年的实际征集年龄一般都是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根据自愿的原则,应届高中毕业的青年年满17岁的,也可以征集服现役。

二、在校大学生服兵役的有关政策

国家对在校大学生服兵役享有的优抚政策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认真安排退役后的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重视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兵役机关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在校大学生补入部队后,部队要结合他们的特点,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既要支持和保护他们的参军热情,又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尽快实现由普通大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要根据大学生知识面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特点,尽量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三、今年在我院征兵的范围及工作大体安排

根据省市征兵办通知精神,今年在我院征集本省籍大学男生 。院校征集工作要与征兵工作同步进行大体安排分为“五个阶段”,即:①10月20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② 10月21日至31日宣传发动和体检准备阶段;③11月1日至15日为报名目测、初审初检和全面体检阶段;④11月16日至12月9日为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阶段;⑤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阶段。

 

郧阳医学院2006年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