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适应学校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利益,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使我院学生质量稳步发展,经研究与讨论,特将《学籍管理规定》、《学位授予条例》等重要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请公布如下,请同学们认真参照执行。
郧阳医学院教务处
2006年10月12日
附件: 1、郧阳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郧阳医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