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机构职能

   

    科学技术处工作人员

    处 长:阮绪芝

    副处长:孟鑫

    计划成果科:汤红明(科长)

    公室: 金丽萍(主任科员)

 

  

科技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技规划,制定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科研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年度科技计划;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与院外各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合工作,监督、检查在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对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项目,进行审查,并申报结题;

3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筹集、调拨、分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研经费的立帐管理,监督审核科研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 

4)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产学研合作工作;

5协调全校科学研究机构及相关活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机构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评估、验收和相关的业务管理;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验收)、登记、奖励、科技成果奖的申报、保密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全校知识产权的申报、动态监管、推广示范、纠纷调处、普及宣传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科技年报统计工作;

9)办理学校科协的日常管理业务;

10负责办理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业务,负责院外专家学术交流、院内各种学术活动的安排、协调服务、组织和落实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科技处、研究生处工作;

    2.负责党和政府科技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抓好科技处、研究生处思想、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4.组织修订、制订学校的科技政策和科技管理文件及科技工作的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5.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计划,组织制订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项重大的科研任务;

    6.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7.负责做好各类科技优秀人才遴选和奖励等工作;

    8.负责统筹全处的人事安排、经费管理等工作;

    9.分管计划成果科、科技办公室和科协办公室;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9-8891131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工作;

    2.起草、修订重要报告、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及学科建设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制定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检查、落实,撰写工作总结等工作;

    4.组织、协调好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分管工作文件、报告、请示的起草、审阅、批复以及就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方案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7.负责组织全处的工会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9-8891131

 

计划成果科岗位职责:

    1.负责科技计划、成果、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2.起草重要报告、科技管理文件、科技年度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3.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成果的推广工作;
    4.
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归档、报奖、
科研成果的整理、对外宣传、展览;

    5.组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6.学校的年度科研论文统计、资助与奖励及学校的科技年报工作;

    7.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

    8.科研机构管理及重点实验室申报与绩效评估;

    9.组织产学研项目的合作及一些区域的科技协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科技处日常行政事务和接待来访工作;

    2、负责科技处的印章和档案管理,做好各种文件和资料收发、传阅、传递、整理及归档保管等工作;

    3. 负责各种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展示,做好网页及时更新工作;

    4. 负责科技资料统计、编写各种报表和年报表;

    5. 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会前考勤,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决议;

  6. 协助做好科协工作;

    7. 负责科技处办公用品的办理和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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