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工首页 | 机构简介 | 规章制度 | 学生党建 | 招生信息 | 就业指导 | 郧医青年 | 贫困资助 | 学院首页 |
 
 

 

 

 

 

 

 

 

 

郧阳医学院关于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好一支以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为主体的、高素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正确评价我校辅导员、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院发[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一、成立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一飞

副组长:  张  建  党  萍 

  员:  马兴国  雷国新  王保郧  庞光明

张昌军  邵义光  李贵华  朱明安 

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学工部(处)下设办公室,党萍任办公室主任。

 

二、聘任原则

1、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

2、优取原则:对各岗竞聘者的第一自愿优先考虑。

3、量化原则:通过评委对竞聘者综合情况量化以定性。

 

三、岗位设置

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岗位职数

2人

8人

14人

6人

 

四、工作步骤

1、5月31日以前,学工处组织会议安排布置辅导员竞聘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6月20日以前,各学院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辅导员6—10级岗位职责、竞聘条件,报工作小组(学工处)审批后公示。学工处制作报名表,通知各申请人;

3、6月22日以前,辅导员竞聘报名,个人申报结束;

4、6月23日7月2日正式开始聘任工作。

第一阶段:

 (23日-26日) 各学院对申报1—5级岗位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签署意见;

(27日) 各学院将申报1—5级岗位者合格者材料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处)。

(28日-30日) 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1—5级岗位申报者进行评审、评定;

第二阶段:

7月4日以前)各学院对申报6—10级岗位者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7月5日)各学院将6—10级岗位者评定结果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6日-7月7日)对聘任结果进行公示,收集意见;

7月8日7月9日)聘前谈话;

7月10日)公布结果。

 

学工处

2007年5月28日

 

==公寓管理==     ==心理咨询==      ==青春闪光==     ==队伍建设==     ==重要公示==     ==学工部(处)文件==

Copyright (c) 2006   权所有: 郧阳医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电话:0719-8891187   设计与维护:熊浪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