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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医行发[2007]25号
关于《郧阳医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院招投标工作的科学管理,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全面落实郧医行发[2007]22号《郧阳医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此实施意见。
一、关于招标办公室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及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拟定或参与拟定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拟定开标主持人报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
(四)负责评标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完成评标后的相关后续工作;
(六)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对院属法人实体自行招标项目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按程序上报备案。
二、关于监审办公室的职责
(一)对招标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审批手续、投标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对抽取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程进行监督;
(三)对招投标开标、评标、中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四)受理招投标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
(五)对招标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六)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关于评标专家的管理办法
(一)评标专家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熟悉工程和其它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有关的业务技术、经济规范和标准;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3、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熟悉相关领域业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二)评标专家守则
1、在接到评标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绝,按时到达现场。其前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在评标前告知通知人。
2、聘为评委后必须亲自参加评标,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3、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4、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评标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要求和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6、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擅自带离评标会场评审;不得向外界透漏评标内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标书的评审情况;不得在评标用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7、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签署实名承担责任。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8、评标过程中,应自觉关闭一切通讯设备,服从监审办公室的监督管理。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评标主持人和监审人员的许可。
(三)评标专家确定程序
1、在院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投标监审办公室审核评标办法,确定评标专家的抽取人数。
2、评标专家由招标办在监审办的监督下从计算机随机抽取系统中抽取。
3、专家抽取办法:在必抽组、专业组、外聘及指定组抽取和指定。必抽组有院领导、部门领导、财务人员三个组;外聘专家和校内指定专家根据招标项目内容临时指定。在评审专家中专业技术人员数应大于评委总数的二分之一。若抽取的专家有重复,则在专家库中再行抽取。评标主持人不参加评标。
4、招标办公室根据抽取结果通知评标专家,对不能出席评标会的专家应在抽取通知单上注明原因,然后再在专家库同类组中抽取配齐。
5、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评标专家出席表一式两份,由招标单位、招投标监审办公室分别存档。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院招投标领导小组。
附:1、招标办公室、监审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2、郧阳医学院招投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库名单
郧阳医学院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招投标
暂行办法 实施意见
郧阳医学院办公室
2007年8月3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招标办公室、监审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根据《郧阳医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院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和监审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一、招标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谭邦柱
副主任:李国华
刘玉华
成
员:李
玲
张
祯
姚
娜
朱予东
二、监审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谭志金
副主任:金仲雅
蔡兴华
成
员:孙琪临
王兆东
附件2:
郧阳医学院招投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库名单
第一组
校领导组
黄铁柱
涂汉军
杨郧生
徐少勇
张一飞
李云霞
第二组
部门、院系领导组
赵兰华
雷国新
张海蛟
蔡兴华
夏永红
严世荣
许
珊
李
涛
张
建
王少林
党
萍
马兴国
李新建
谭邦柱
李国华
王宪生
张胜华
谭志金
金仲雅
谢
勇
袁
文
王兴田
胡富忠
芦汝冰
阮绪芝
陈世杰
艾
均
石宗仁
乔
中
张仁庆
杨江林
卢方安
曾庆发
龙际银
刘菊英
王保郧
杨汉东
王一平
黄剑云
袁
杰
李贵华
吴
冰
惠
震
第三组
财务组
涂汉军
蔡兴华
詹
华
张开明
宋明芝
孙琪临
胡丽莉
第四组
基建(修缮)组
黄铁柱
涂汉军
杨郧生
徐少勇
张一飞
李云霞
谭邦柱
蔡兴华
刘玉华
庹
军
梁
军
杜明礼
魏应山
朱予东
王心田
王心华
关光根
王兆东
第五组
设备组
涂汉军
徐少勇
张一飞
李云霞
李国华
刘玉华
刘豫鄂
谭邦柱
谢
勇
张
祯
陈昌鑫
赵春明
黄
庆
吴
静
韦晓冬
王心田
刘忠武
郑先科
唐
微
谭
艳
李涛(儿)
第六组
教材图书组
杨郧生
徐少勇
张一飞
严世荣
周国庆
许
珊
李涛(教)
李国华
孔祥清
卢方安
刘菊英
何平先
李春华
杨汉东
惠
震
曾孔生
谢
勇
芦汝冰
安庆宝
赵春明
石宗仁
许景云
乔
中
叶立萍
孙桂芳
第七组
学生用品组
徐少勇
张一飞
李云霞
张
建
党
萍
马兴国
吴
冰
王宪生
张胜华
谭邦柱
李国华
谢
勇
袁
文
芦汝冰
王兴田
李晨阳
第八组
耗材组
张一飞
李云霞
张
建
严世荣
谢
勇
袁
文
芦汝冰
王兴田
李晨阳
吕
丰
罗楚玉
张大辉
李国华
刘豫鄂
刘玉华
张
祯
第九组
外聘组
另定
第十组
指定评委组
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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