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中心通知
院属各部门:
按学校规定,自2008年二月二十二日起,学校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统一在集团公司物资保障中心领取,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将指定的领物人员名单送交物资保障中心。
二、请各部门在每月月初将购置计划送交物资保障中心,便于按计划采购。
三、因目前同类产品规格多样,因此,各部门在送交物资购置计划时,请注明所需物资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以免出现差错。
四、物资保障中心按各部门提供的购物计划安排专人送货上门。
特此通知,敬请支持。
资产经营开发集团公司物资保障中心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