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今年3月,是湖北省第七届“公民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进一步掀起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高潮,全面提升师生综合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加快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
“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基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通过“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努力促进广大师生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师生的公共行为,践行公民道德,克服顽症陋习,在全院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浓厚氛围,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进步。
二、活动安排
各总支、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多种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吸引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在参与中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情操。根据我院实际,在“活动月”期间要着力抓好以下6项活动:
1、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各总支、各部门要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讲座、黑板报、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八荣八耻等开展教育活动。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发倡议书等形式,突出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
2、开展告别不文明言行,创建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师生在社会公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力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和“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认真抓好礼仪、礼节、礼貌教育和保护环境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三月学雷锋”这个主题,院团委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4、在“3.8”妇女节前后,院工会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家庭美德、“巾帼建功”等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广大妇女文明素质的提高;学工处要组织开展“女生节”系列活动。
5、各部门要利用3月12日植树节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义务植树,绿化校园,为美化郧医做出应有的贡献。
6、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各总支、各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报纸、广播台要开辟专栏,建立相关栏目,让文明行为得以弘扬,不文明行为得以唾弃。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总支、各部门要把“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提高师生素质,优化校园环境,建设文明、和谐郧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总支、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充分利用现有道德教育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吸引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沟通信息,营造氛围。各总支、各部门要将“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安排和情况及时报送院文明办(联系电话:8891075)。
郧阳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