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十堰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丹桂嘉苑杯”《我亲历 我见证》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十堰市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及取得的巨大成就,尽情抒写人们改革开放以来的亲历亲为和所思所想,进一步激励人们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十堰市委宣传部决定主办“丹桂嘉苑杯”《我亲历 我见证》有奖征文活动。为组织好我校的参赛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稿件要求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人们精神风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及深远影响,以小见大,叙述身边人、身边事的新变化,抒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新感想和文化生活的新体验。

2、征文题目自拟。文章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具有积极的思想性和较强的文学性。

3、征文体裁为:小说、散文、随笔、诗歌、报告文学等。

4、文章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小说、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

5、来稿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文责自负。

二、参赛办法

1、征文请以纸质和电子文稿形式送党委宣传部。送稿截止时间为630日。

2、请在稿件或电子文本注明“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字样。

3、请在投稿时填写个人真实材料(真实姓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三、奖项设置

十堰市委宣传部决定,全市本次有奖征文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优秀奖20名,100元或100元以内奖品;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为调动我校师生员工参赛的积极性,提高参赛作品的获奖率,党委宣传部决定,对师生员工提交的参赛作品,先组织进行校内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奖励,并优先向十堰市委宣传部推荐参赛。

四、十堰市作品评选方式

请知名作家、诗人及专家组成评委会,集中进行初评。复评采取不记名打分,评出最终结果。

五.十堰市颁奖及作品发表

11月下旬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赴会,并请有关领导为获奖者颁奖。

《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周刊》将不定期刊发获奖作品,《武当文学》将以专辑形式,集中刊发获奖作品。

请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撰稿,踊跃参赛。

党委宣传部

2008426